台灣人海外置產的風潮這幾年沒有停過,尤其美國房地產更是不少家長想幫子女「卡位」的目標。但你知道嗎?把美國房產直接過戶或贈與給孩子,可能要繳高達40%的美國贈與稅,而且不管你是不是美國公民都一樣跑不掉。
美國贈與稅的核心邏輯:資產在哪裡,比你是誰更重要
很多台灣人有個根深蒂固的誤解:「我又不是美國人,跟美國稅法有什麼關係?」這個想法在面對美國贈與稅時非常危險。
美國稅法的課稅邏輯,不只看「誰在贈與」,更看「贈與的是什麼資產、在哪裡」。只要你移轉的是「位於美國境內的有形財產」,美國就有權課稅。美國不動產正是典型的有形資產,因此台灣人把美國房產贈與子女,一樣得申報並繳納聯邦贈與稅,稅率從18%累進到40%,不是小數目。
反過來說,如果你贈與的是美國公司股票等「無形資產」,非美國人士通常不會被課美國贈與稅。這兩種資產的規定截然不同,許多人卻常常混為一談,這是實務上最常見的誤區之一。
參考資料:內政部實價登錄平台可查詢台灣境內不動產交易資訊,提醒自己跨境資產規劃同樣需要對應國家的專業協助。
「贈與稅居民」不等於「所得稅居民」,搞混了代價很大
除了資產類型,贈與人本身的「贈與稅居民(domicile)」身分也會影響課稅範圍——一旦被認定為美國贈與稅居民,就不只是美國資產,而是全球資產的贈與都可能納入課稅範圍。
很多人以為「贈與稅居民」跟「所得稅居民」是同一回事,其實這是兩套完全獨立的認定標準。贈與稅居民的判斷,更偏向「是否有長期居住美國的意圖」、「家庭重心在哪裡」等事實與主觀意圖的綜合判斷,並非單純看持有哪種簽證或停留天數。
對大多數台灣人來說,若沒有在美國建立長期生活重心,通常不會被認定為美國贈與稅居民,課稅範圍也就只限於美國境內的有形財產。但這條線一旦踩過,稅務風險會瞬間擴大,不可不慎。
非美國人沒有「終身免稅額」,每次贈與都直接計稅
美國贈與稅有一個讓很多人誤以為「稅負不高」的制度:統一終身免稅額(lifetime exemption)。美國公民與美國贈與稅居民可以累積使用這筆高額免稅額,讓贈與稅負大幅降低。
但關鍵在於:非美國人士完全沒有這項優惠。台灣人贈與美國境內不動產,扣除年度免稅額(金額每年依通膨調整)後,超過的部分就直接適用18%至40%的累進稅率計算,毫無緩衝空間。
另外,如果受贈對象是配偶,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細節:「無上限婚姻扣除」只適用於受贈配偶是美國公民的情況。若配偶非美國公民,就只能使用較高額的年度免稅額,而非無上限扣除,這直接影響最終稅負金額,夫妻間的跨境贈與尤其要注意。
關於美國稅法規定,建議參考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了解台灣端的贈與稅制度差異,並諮詢具備跨境稅務經驗的專業人士。
信任伯的觀點:買之前,先把稅算清楚
海外置產不是不行,但替子女「提前規劃」資產這件事,往往比台灣父母想像的複雜許多。在決定把美國房產過給小孩之前,建議先釐清三件事:一、你自己是否構成美國贈與稅居民?二、你要贈與的資產是不動產還是其他類型?三、受贈人的身分——是否為美國公民,或配偶是否為美國公民?
這三個問題沒確認清楚就貿然行動,省下來的房價漲幅,可能全數賠在稅金與罰款裡。跨境資產規劃,請務必在贈與前就找具備美國稅務經驗的專業人士評估,早一步規劃,才能真正保住那份心意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