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想幫孩子買房,卻怕一不小心踩到贈與稅地雷?其實只要掌握幾個合法技巧,最高可以幫子女準備超過千萬的購屋資金,完全不用繳一毛贈與稅。
贈與稅免稅額怎麼算?先搞懂這個基本觀念
很多父母以為「給孩子錢買房」是天經地義的事,但在台灣稅法架構下,金錢移轉超過一定金額就會觸發**贈與稅**,繳稅義務人是「贈與人」(也就是爸媽),而不是孩子。
目前每位贈與人每年的免稅額度是 **244 萬元**。也就是說,爸爸可以給 244 萬、媽媽也可以給 244 萬,一年合計 488 萬元,完全免稅。這是贈與稅節稅規劃的基礎,不懂這個,後面的技巧都沒有意義。
想進一步了解贈與稅的申報規定,可以參考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或直接洽詢國稅局,都有公開的說明資料。
1176萬免稅的4步驟操作邏輯
這個數字聽起來很驚人,但背後的邏輯其實並不複雜,是幾個合法機制的疊加運用:
**第一步:跨年度分兩次贈與**
免稅額是以「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」為計算週期。爸媽如果在12月各贈與244萬,隔年1月又各贈與244萬,短短兩個月就可以合法移轉 488×2 = **976萬元**,完全不觸稅。
**第二步:善用婚嫁贈與額外免稅額**
台灣稅法有一條常被忽略的規定:父母在子女**結婚登記前後6個月內**,可以額外贈與最多100萬元,這筆錢不計入年度免稅額。爸爸100萬、媽媽100萬,合計再免稅 **200萬元**。
**第三步:累加計算**
976萬 + 200萬 = **1,176萬元**,全數免課贈與稅。時機對了、金額拆對了,一分稅都不用繳。
**第四步:夫妻間贈與補足資金缺口**
如果媽媽名下存款不夠,爸爸可以先把現金贈與媽媽(夫妻間贈與完全免稅,無額度限制),再由媽媽執行後續步驟。這樣爸爸自己的年度免稅額完全不受影響。
直接贈與房子可以嗎?先想清楚這個風險
有些父母手頭現金不多,但名下有不動產,會想說「直接把房子過戶給孩子」是否更省事?技術上確實可以,也可以套用同樣的分年贈與邏輯(先把部分持分過戶給配偶,再跨年度分別贈與子女)。
但這裡有一個**很容易被忽略的稅務風險**:贈與不動產雖然可以免贈與稅,卻還是要繳**土地增值稅**。更嚴重的是,受贈子女的房屋「取得成本」會以公告現值計算,遠低於市場行情。未來若孩子要出售這間房子,獲利金額會被大幅高估,可能面臨**極高的房地合一稅**負擔。
從長遠來看,贈與現金讓孩子自行購屋,通常比直接贈與房產更划算、更靈活。如果你想確認個案的稅負試算,可以參考實價登錄平台的成交資料,再搭配稅務試算工具評估。
信任伯的觀察:節稅規劃要趁早,更要做對
父母幫子女買房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,但資金移轉這件事,時間點、操作順序、申報文件缺一不可。婚嫁贈與那100萬要能成立,辦理申報時還必須附上結婚戶籍資料,光靠口頭說「這是結婚禮金」是不夠的。
信任伯的建議是:**規劃越早越好,執行前先諮詢稅務專家或律師**,確認每一步都有文件佐證。合法節稅不是鑽漏洞,而是善用稅法本來就設計給你用的空間——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而已。
